Category Archives: May 2025

自然灾害与不可居住的租赁房产

自然灾害,如洪水、地震、山体滑坡和龙卷风,可能对租赁房产造成严重影响。在极端情况下,房产可能变得不可居住,即不再安全或适合居住。 什么时候房产被认为不可居住? 基督城地震后,一项地区法院的裁决明确了相关定义: 可居住:安全且适合居住。 不可居住:不适合人类居住,不能安全地居住、使用或出租。 房产可能因以下原因被认为不可居住: 严重的结构性损坏 土地不稳定(例如滑坡) 无法获取干净的自来水或电力 洪水污染或淤泥沉积 存在电力或卫生方面的危险隐患 谁来决定房产是否不可居住? 在没有法庭或仲裁庭裁决的情况下: 房东与租户可自行协商认定房产不可居住。 对于较严重的情况,可由以下官方机构作出判断: 地方议会的建筑检查员 民防部门 卫生部官员 若无法立即获得官方评估,房东可请专业人士(如建筑师、电工或污染检测专家)出具意见,并拍摄照片或视频,以备日后提交租赁仲裁庭时使用。 房产不可居住时会发生什么? 如果自然灾害导致房产完全不可居住(且并非租户过错): 租金立即停止计收 双方可提前终止租约: 房东可给出 7 天通知 租户可给出 2 天通知 这适用于固定租期和周期性租约。房东无法律义务提供替代住所,但如果保险涵盖此项,可提供支持。否则,租户可向民防部门或Work and Income寻求紧急住宿帮助。 如果损坏是部分性的怎么办? 如果房产部分受损或部分不可居住: 租金可能部分减免,取决于损害程度 双方均可向租赁仲裁庭申请: 终止租约(若修复不合理),或 在减租条件下继续租赁 例如: 租户必须穿过受损房间进入其他区域 车库或洗衣房被淹,但可与主居住区隔离 租金减免应考虑以下因素: 对租户使用房产的影响 健康和安全隐患 维修持续时间和范围 维修期间如何管理租赁关系? 如维修需要租户临时搬离: 需双方协商一致,或由房东向仲裁庭申请终止或暂时移除租户 在租户无法居住期间,应全额免租 向租户提供明确的时间安排和返还信息 房东如需进入房产检查,须提前24 小时通知,除非为紧急情况或租户同意。 灾后责任分工 房东责任:将房产恢复至可合理居住的状态。租户责任:自行负责个人物品,除非另有协议或保险涵盖。 例如,在洪水过后:…
Read more

Natural Disasters and Uninhabitable Rental Properties

Natural disasters—such as floods, earthquakes, landslides, and cyclones—can severely impact rental properties. In serious cases, a property may become uninhabitable, meaning it’s no longer safe or suitable to live in. When is a Property Considered Uninhabitable? A district court ruling following the Christchurch earthquakes helped define the terms: Habitable: Safe and suitable for living. Uninhabitable:…
Read more

error: Content is protected 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