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灾害与不可居住的租赁房产

自然灾害,如洪水、地震、山体滑坡和龙卷风,可能对租赁房产造成严重影响。在极端情况下,房产可能变得不可居住,即不再安全或适合居住。


什么时候房产被认为不可居住?

基督城地震后,一项地区法院的裁决明确了相关定义:

  • 可居住:安全且适合居住。
  • 不可居住:不适合人类居住,不能安全地居住、使用或出租。

房产可能因以下原因被认为不可居住:

  • 严重的结构性损坏
  • 土地不稳定(例如滑坡)
  • 无法获取干净的自来水或电力
  • 洪水污染或淤泥沉积
  • 存在电力或卫生方面的危险隐患

谁来决定房产是否不可居住?

在没有法庭或仲裁庭裁决的情况下:

  • 房东与租户可自行协商认定房产不可居住。
  • 对于较严重的情况,可由以下官方机构作出判断:
    • 地方议会的建筑检查员
    • 民防部门
    • 卫生部官员

若无法立即获得官方评估,房东可请专业人士(如建筑师、电工或污染检测专家)出具意见,并拍摄照片或视频,以备日后提交租赁仲裁庭时使用。


房产不可居住时会发生什么?

如果自然灾害导致房产完全不可居住(且并非租户过错):

  • 租金立即停止计收
  • 双方可提前终止租约:
    • 房东可给出 7 天通知
    • 租户可给出 2 天通知

这适用于固定租期和周期性租约。
房东无法律义务提供替代住所,但如果保险涵盖此项,可提供支持。否则,租户可向民防部门Work and Income寻求紧急住宿帮助。


如果损坏是部分性的怎么办?

如果房产部分受损或部分不可居住:

  • 租金可能部分减免,取决于损害程度
  • 双方均可向租赁仲裁庭申请:
    • 终止租约(若修复不合理),或
    • 在减租条件下继续租赁

例如:

  • 租户必须穿过受损房间进入其他区域
  • 车库或洗衣房被淹,但可与主居住区隔离

租金减免应考虑以下因素:

  • 对租户使用房产的影响
  • 健康和安全隐患
  • 维修持续时间和范围

维修期间如何管理租赁关系?

如维修需要租户临时搬离:

  • 需双方协商一致,或由房东向仲裁庭申请终止或暂时移除租户
  • 在租户无法居住期间,应全额免租
  • 向租户提供明确的时间安排和返还信息

房东如需进入房产检查,须提前24 小时通知,除非为紧急情况或租户同意。


灾后责任分工

房东责任:将房产恢复至可合理居住的状态。
租户责任:自行负责个人物品,除非另有协议或保险涵盖。

例如,在洪水过后:

  • 房东应负责结构维修和房屋干燥(包括设备和电费)
  • 尽早联系保险公司确认理赔范围

如果租户选择不返回居住怎么办?

若房产修复完毕,租户仍不搬回:

  • 等待租金拖欠满 21 天
  • 然后可向租赁仲裁庭申请终止租约

房东快速指南:

  • 房产不可居住时,租金立即停止
  • 可发出 7 天通知终止租约
  • 无需为租户提供住房,但保险可能有帮助
  • 保留完整文件记录,包括专家意见和照片
  • 与租户保持良好沟通,合作处理
  • 始终联系保险公司,并在需要时寻求法律建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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